办理条件
【最新消息】
经湖南省老龄委全体会议共同审议通过,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湘卫老龄发〔2022〕3号)。
通知明确:
从2022年3月1日起,湖南全省停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业务,并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
已经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与居民身份证同等享受相关优待。
年满65周岁(不分男女)有衡阳市户口(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方可申请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办理材料
本地户籍老年人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
3.当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所在市、县(区)老龄工作机构办理
2.经核对无误后,县市区办证者将资料(身份证和照片)分别交给各县市区老龄办
3.根据隶属关系,县市区办证者将资料(身份证和照片)分别交给各县市区老龄办;市直机关,企事业、驻衡国省单位、驻衡部队办证者将资料交市老龄办)。
4.市老龄办接待各单位负责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市老龄办不接待个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5.各市、县(市、区) 老龄工作机构在收到《优待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携带《优待证》待领凭证前来领取,或直接发放给申请人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20个工作日,具体的办理时限请咨询当地老龄工作机构或者民政局
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