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我要查询 : 准生证办理准生证补办流动人口生育登记

办理条件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夫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生育登记。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我省。

2、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省,在本省居住1个月以上的。(需办理居住证)

3、夫妻可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其中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非婚生育的,可在办理结婚证后进行补登。提倡孕前或者孕早期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材料

需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能够通过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

有子女残疾或死亡的,还需提交残疾证或死亡证明。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生育登记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方式

有三种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拟办理生育登记的夫妻持相关证件到受理地现场办理。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2、手机移动端办理。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中查找“生育登记”,点击进入,按提示办理。

3、电脑网页办理。登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s://wjw.hunan.gov.cn/),在公共服务栏中查找“生育登记”,点击进入,按提示办理。

办理流程

夫妻现场或网上如实填报《生育登记表》,提交相关资料,受理地核对登记填报信息及相关资料后,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现场申请办理。

1、现场登记机构: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相 关机构,或其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

2、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登记机构窗口办理。

3、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审核:比对一致的,予以登记;暂无比对信息的,依承诺登记(需提供承诺书)。

4、经核实,登记对象有未依法生育、提供虚假信息、冒充他人、承诺婚育事项与事实不符等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二)网上申请

1、手机或电脑通过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链接

方式1:登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hunan.gov.cn/)→生育登记→湖南省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

方式2: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中“生育登记”→湖南省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

方式3:关注“湖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微信公众号→热点专题→“生育登记”→湖南省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

2、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审核:比对一致的,予以登记;暂无比对信息的,依承诺登记(需提供承诺书)。

3、形成电子版《湖南省生育登记回执》。

4、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湖南省生育登记回执》。

办理“准生证”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