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衡阳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署《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详情见正文。
衡阳职工办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业务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办理材料:
◆ 提取人身份证。
◆ 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婚姻状况证明:衡阳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署《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 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2020年以后购买长沙市五区内新建商品房的免于提供。
◆ 贷款合同(组合贷款的需提供对应的银行贷款合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 最近6个月以上的还款明细(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提取时限内如有提前部分还贷的,需提供提前还贷日至本次提取日的还款明细)。
◆ 提前结清贷款的,另需提供贷款结清证明,也可以贷款余额为零的还款明细作为结清认定依据。
◆ 二手房贷款首次提取的,另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
◆ 省直中心非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的,需主借款人到现场签署《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衡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查询+贷款+提取业务办事入口、办事指南和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