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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5版),旧版出生证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
我要查询 :
出生证明办理出生证明补办
办理条件
凡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在本区范围内出生的活产婴儿均可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母婴出院结帐单
3、身份证
(1)父母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2)领证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证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2026年6月起实施的《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新增以下规定:
1、结婚证成必需:首次申领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育需填父亲信息的,须提供亲子鉴定。
2、时限严格化:出生后1个月内办理最佳;超过6个月未申领的,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办理流程
1、产妇必须持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卡》
2、确定新生儿姓名和入户地址
3、产妇本人持夫妇身份证原件(如非本人领证需填写委托书)
4、到分娩医院办理出生证,若领证人非母亲,需携带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不同医院办理时限可能不同,以当地为准
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不收取费用
办理地址
1、现场办理(及出生医院):适合所有人
2、线上办理:登录“湘易办”APP,进入新生儿专区按照提示上传资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