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身份证办理身份证换证身份证补办身份证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条件
1、居住在本市行政范围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请制作表 (必须)
2、户口簿 (必须)
办理流程
1、居民身份证:本人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到身份证接待窗口申请——>身份证接待窗口受理——>照相室照相——>采集指纹——>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核对信息并签名确认——>身份证接待窗口缴费并领取回执单。
2、临时居民身份证: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身份证接待窗口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居民身份证 30天
办理了居民身份证速递 10个工作日
临时居民身份证 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工本费每证20元
注意事项
1、办理居民身份证,要求由申领人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办证照相时,必须着深色非制式上衣、自然装扮;不得化妆和佩带首饰。
3、需办理居民身份证速递业务的,办理身份证受理手续后,可到所在地邮政局自营网点或速递代办点办理特快专递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