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常宁市教育局发布了《2021年常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对市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政策进行了说明。
2021年常宁市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政策
1.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依据小学毕业学校所在地及报名情况划分就读学校,免试入学,超员摇号。
宜阳小学、宜城小学、东北完小、嵩塘完小、东湖完小、上洞小学、夏联完小毕业的学生录入常宁七中;
双蹲小学、泉峰小学、莲花小学、学墙完小、培元小学、桃江完小、西江完小、虎溪小学、曲市小学、进修附小、板桥新桥小学毕业的学生录入常宁八中;
桐黄完小、塘湾完小毕业生录入常宁九中(原桐黄中学);
明珠学校、阳光学校、尚宇学校、卓立学校、东方学校毕业的学生根据学生志愿录取。
宜阳办事处辖区(嵩塘小学、宜城小学、东湖小学、东北小学)范围内学生,可自主选择常宁七中或常宁九中(原桐黄中学)就读。江河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可选择到常宁九中(原桐黄中学)就读。大立小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选择到常宁九中或城区初中就读。曲潭办乌联完小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可选择到常宁七中、常宁九中、曲潭学校就读。
莲花小学东塔校区毕业生由家长选择到兰江中学或城区初中学校就读。
电脑微机派位结束后,未被摇中录取的学生按照上述划片及报名的要求由录取平台自动录取到城区公办初中。
具有市城区户籍外地回常宁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及非城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志愿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符合城区初中就读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常宁市中小学招生录取平台可任选一所公办学校(并在平台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照片),由平台按志愿录取(超员摇号)。
2.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规定。具有本市城区户籍,能够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城区公办学校不得拒收。
3.在衡服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2]1号)执行。
4.衡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9]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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