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遵循规定进行报名,衡阳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注意事项说明请见正文。
衡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在报名时应注明是否服从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调剂)。
2.招生对象只能到一所学校(含民办学校)报名(登记),未进入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学校不予录取。
3.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县级医院出具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教育局批准方可缓、免入学。
4.具有本县户籍,能够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应随班就读,各学校不得拒收。各学区、县直学校要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权利。
5.县实验学校小学部在籍毕业生直升初中部就读,初中部2021年继续停止对外招生,其它年级不得招收插班生。英华学校2021年秋季起停止招收小学五年级学生。
6.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纪检监察、公证、新闻媒体、家长、教师代表等进行监督,全程录像,结果实时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7.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进入校园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及疫苗接种情况,并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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