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衡南县教育局公布了《2022年衡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具体的小学招生政策见正文。
2022年衡阳衡南县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
一、招生原则
(一)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二)民办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计划到校、网上报名、超员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三)公民同招。坐落在县城中心城区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全县民办学校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报名、统一时间、统一录取”的原则,民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统筹组织”原则与县城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
二、招生政策
(一)公办小学招生
1.公办小学招生以“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凡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以当年8月31日为准)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学位有空余的学校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可放宽至当年12月31日。
2.新生入学以居住和户籍所在地划分就读区域,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如居住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以居住所在地为主。报名时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居住所在地学校申请,报名县城中心城区公办学校的学生按照划片区域在网上申请。
3.若区域内部分公办小学的学位不能满足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入学(含相关手续齐全的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联合学校要在本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规定。城镇务工人员是指在中心城镇稳定居住、就业的非本城区户籍人员。按照户籍制度改革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序入学。在县城中心城区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县城中心城区中小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教育局指定的招生平台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相对就近免试入读;在其他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相应学校,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相对就近免试入读。凡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各学校不得拒收。家长在学校招生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城镇务工人员需提供在本招生区域内居住不少于半年的《居住证》(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
(3)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本县城镇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本县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规定。具有本县户籍,能够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安排到衡南县特教学校就读。
6.在衡服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衡阳市军人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衡教通〔2020〕167号)执行。
7.衡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9〕6号)执行。
(二)民办小学招生
1.依法依规。民办小学校招生必须遵守《义务教育法》和国、省、市教育法律法规与政策,在规定区域内依法依规实行招生。
2.县级统筹。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由县教育局使用统一的招生平台组织开展报名、审核、录取等工作,各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
3.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4.超员派位。
民办学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微机派位工作,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检监察、法制、新闻媒体、家长、教师等代表对微机派位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
县教育局根据各公民办学校的学位申报、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及中央、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等情况综合考虑,下达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并按规定控制班额。
四、招生流程
(一)招生报名
1、县城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云集联合学校沁园校区、明德校区、清华校区、云市校区小学部、新塘校区)报名。
7月4日-14日,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向相应划片区域学校提交报名申请;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长到相应划片区域学校提交证件资料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县教育局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严禁填报虚假错误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好报名确认表,家长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同相关证件原件送报名学校审核。
2、民办小学报名。
7月4日-8日,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
3、县城中心城区以外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4日-14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要就读公办学校的,按照“属地管理、统筹组织”原则,到相应服务片区学校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民办中小学。
7月9日,对民办中小学和衡南一中云集校区的报名进行审查,核定学生报名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学籍号、毕业学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
2、县城中心城区公办小学。
7月15日-20日,在网上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家长(申报了县城中心城区公办学校且未被民办学校派中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带上签好字的“网上报名确认表”和相关证件原件到报名学校审核(主要审核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是否属服务片区学生),审核通过后提交学生信息,未通过的写明具体原因。审核未通过的于7月21日在网上重新提交报名申请(申请学校必须为对应划片区域学校)。7月22日,县教育局复审各校核证情况。
3、其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其他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格审查由招生学校在报名时一并审核。
(三)公布报名结果
7月11日,公布民办小学报名结果。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的报名名单全部录取。
(四)招生录取
7月12日,县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微机派位;
7月13日,公布录取结果;
7月15日-16日,被录取的学生到相应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23日,公布县城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录取名单。
8月25日-30日,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县教育局上报录取学生名单,完成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五)新生注册
8月30日-9月1日,完成新生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