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衡阳雁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详见正文。
衡阳雁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雁峰区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3名(注:高校毕业生指202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0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雁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本次招聘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进行审核认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分别对应大专、本科学历。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及党校学历,以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湖南人事招考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月22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报名系统,在衡阳市雁峰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页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9:00至9月26日17: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23日9:00至9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在报名结束前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9月30日9:00至10月6日9: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注意事项:
①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9月(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9月(含)以后出生。
②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③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延长报名时间、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相应岗位计划,并于考试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无效),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低于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于笔试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
2、笔试内容:
①笔试内容:岗位分类为A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科,满分100分。岗位分类为B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含时事政治、基层工作知识、综合写作)一科,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笔试成绩将在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两天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向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另行公告)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职位表》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编制内人员需加盖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3、招聘对象为任职满1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雁峰区村(社区)书记或主任、雁峰区户籍退役军人和衡阳市两新党建指导员等定向招聘人员还需提供《雁峰区2022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
2、招聘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聘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计划数。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招聘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取消体检资格。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试题的情况,则该岗位人员的面试不得低于8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合成方法。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可以认可其体检结果。体检医院为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提供社保缴费记录认定),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在职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考生未关注公告而错过招聘环节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认定。
(三)招聘报名费收取100元/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本次方案由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监督电话:中共雁峰区纪委监委0734-8512342。
(七)咨询电话: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8222805、0734-879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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