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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2-09-20 13:55【我要纠错】

【导语】:2022年衡阳市蒸湘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止,详见正文。

  衡阳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15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人数为15名,具体选调单位、选调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

  全省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身份或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调动条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报考人员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6年9月及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9月止;

  7、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专业或技术资格证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8、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选调中因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简章通过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7日。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畅通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报名系统,在衡阳市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页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选调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日期间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在10月2日17:00前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期间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本次选调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报考岗位以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选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拨打蒸湘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34-8827356)。

  (三)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可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开考比例: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低于此比例,相应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并于笔试前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本次选调笔试按照岗位分类的原则进行命题制卷,岗位编码为A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一科,岗位编码为B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财会审计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C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畜牧水产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D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信息技术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E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经济统计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F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林业林学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上述岗位编码为A类的岗位写作一科满分为100分,岗位编码为B类、C类、D类、E类、F类的岗位写作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3、笔试成绩构成。岗位编码为A类的考生:笔试成绩=写作得分;岗位编码为B类、C类、D类、E类、F类的考生:笔试成绩=写作*50%+专业知识*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笔试成绩得分低于65分的不进入面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考生可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三天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造成选调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内容。

  ①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③报考人员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④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取得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本条所列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提供编制证明材料;⑥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选调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

  2、选调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选调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计划数。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选调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取消体检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写作、专业知识进行排名。

  (七)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选调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岗位选调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区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十)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十一)服务年限

  通过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蒸湘区所属行政及事业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选调纪律

  (一)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报名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选调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认定。

  (三)选调报名费收取100元/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次方案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监督电话:中共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12388。

  (七)咨询电话: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8827356、0734-882735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衡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事业单位】即可获衡阳事业单位报名入口、下载报名表,各区县事业单位招聘/选调最新消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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