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衡东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8日8:00至3月12日17:30。
根据衡东县人民政府发布的《衡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具体报名时间如下:
2023年3月8日8:00至3月12日17:30(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到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报名点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734-5231109(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名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籍查询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前置学历证明。在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核对;
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背面写好姓名、报考类别及岗位),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上交给工作人员;
③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自行到"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下载《衡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相关信息,所填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④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证明(盖学校公章),报名之前准备好,报名时现场确认,但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报名需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由考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报名。
(2)报考岗位条件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报考"面向衡东县户籍招聘"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户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岗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
③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须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④县外在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所在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报考"面向衡东县村(社区)干部、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需要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当提前填写《衡东县2023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村(社区)干部由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任职年限、在岗表现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退役军人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报考人员入伍时户籍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515室)审查通过后,方可现场提交报名信息。未通过提前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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