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衡东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根据衡东县人民政府发布的《衡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8日8:00至3月12日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资格审查安排如下:
一、资格初审(报名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非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资格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考试前发布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申请退还报名费。本次笔试设置最低入围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面试对象或体检对象。
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提前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
①A、B类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末位名次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资格审查对象。
② C类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者,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如成绩均相同时,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序。
2.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①A、B类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C类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入围体检对象缺额时,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③递补对象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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