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相关条件的衡阳市用人单位可以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具体申报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请见正文。
衡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指南
一、受理条件
《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一)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二)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电子 |
与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电子 |
享受补贴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电子 |
高校毕业生证书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电子 |
单位开户银行帐户信息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三、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长湖街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就业科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冬季(11月20日~11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四、办理流程
四、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受理 | 5个工作日 | 企业(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审核 | 7个工作日 | 用人单位递交纸质资料至城乡就业科,同步将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系统审核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据实安排补助资金 |
五、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六、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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