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可以领取衡阳市社会保险补贴,主要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更多具体详情见正文。
衡阳哪些人可以领取社保补贴?
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即对户籍在雁峰、石鼓、珠晖、蒸湘区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市本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范围的认定,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湘政办发〔2009〕34号文件之《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执行。
根据《湖南省就业困难对象就业援助实施办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
1、“4050”以上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身体残疾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
4、市州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劳动模范;
5、烈士家属及其子女;
6、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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