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相关条件的有关人员可以申请租赁衡东县公共租赁住房,请按照规定进行租赁、使用。
衡东县公租房租赁期限有多长?
根据《衡东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户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向房屋所有权人申请续租。
【温馨提示】
县住建局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对保障对象的相关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核,对不再符合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但符合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的保障对象,已实物配租的,经本人申请,准予续租,按照非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已享受租赁补贴的,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取消其保障资格,已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其腾退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不得超过6个月,腾退期间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拒不腾退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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