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需要参加教育考试,相关业务办理条件、材料、流程和时限请见正文。
衡阳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参加教育考试相关指南
一、【办理条件】
1、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2、只针对新取得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实习期结束后未参加教育考试的,应当在实习期结束后驾驶人首次审验时安排教育考试。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预约考试后进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第三步:到牌证窗口签注机动车驾驶证。
四、【办理时限】
考试后当日签注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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