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湖南,符合相关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领取相应奖励、补助金,具体可以申领的资金类型标准汇总见正文。
湖南独生子女父母有什么钱可以领?
一、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原已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的,停止执行原待遇,按每月80元发放奖励金。
(二)原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实施时仍健在的,可以选择一次性5000元或者每月80元的奖励方式,但奖励方式只能选择一次,选择后不得更改。原已兑现或部分兑现一次性5000元奖励金的,如选择每月80元奖励方式,则从2014年1月1日起抵扣完原领奖励金后,再按每月80元的标准领取奖励金。
(三)自国家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企业职工,以及2009年10月22日以后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实施时已经死亡,未领取或领取奖励金不足5000元的,一次性补足5000元。
(四)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纳入家庭收入统计范畴,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依法应享受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待遇。
二、独生子女保健费
(一)符合条件的夫妻,由《湖南省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确认办法》规定的一方作为申请人代表夫妻双方申请和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不受理另一方的申请。
(二)独生子女保健费按年发放,省级暂按发放对象每人每年24元标准专项补助。
(三)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发放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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