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衡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2021年12月29日发布了衡阳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和地下车位财政购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告,需要申请相关补贴的市民请注意!
衡阳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和地下车位财政购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衡阳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和地下车位财政购房补贴实施方案》(衡建联字(2021)17号)精神,现就做好此次财政购房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财政购房补贴申请条件及对象
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地下车位,网签时间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且已办理房屋网签备案手续并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二、财政购房补贴标准
(一)对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下同),补贴所交契税的50%;
(二)对2022年2月1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所交契税的30%;
(三)对2022年4月1日-2022年5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所交契税的15%;
(四)对2021年12月1日-2022年5月31日期间购买地下车位的,补贴所交契税的80%。
三、财政购房补贴组织实施
财政购房补贴工作由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组织实施。市税务局负责契税征收管理工作,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房屋网签备案及购房补贴受理审核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购房补贴金额核拨工作,购房补贴专户银行负责购房补贴金具体代发工作。
四、财政购房补贴申报相关事项
(一)申报需要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自主申报,缴纳契税和办理购房补贴现场需提交资料分别如下。
1.缴纳契税现场提交资料:
(1)购房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
(2)新建商品房、地下车位的网签合同和依合同已付购房款的增值税发票(在发票备注栏内注明“营改增老项目”或“营改增新项目”)。
(3)享受契税减免优惠政策的,应填写(提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2.办理购房补贴现场提交资料:
( 1 )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
(2)新建商品房、地下车位的网签备案页面(用微信扫描备案合同右上角二维码出现“网签备案信息页”并打印) ;
(3)地下车位需提交备案合同复印件(校原件) ;
(4)纳税凭证复印件(校原件);
(5)购房人银行卡复印件(共有人需注明持卡人姓名,衡阳市区外的银行卡需注明开户银行全称)。
(二)申报期限
即时办理。缴纳契税申报时间自此通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7月15日工作日期间。购房补贴申报时间自此通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7月31日工作日期间。
(三)申报方式及地点
1.此次缴纳契税申报暂设置一个现场受理点,即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17号]大厅一楼B区B42-B51号窗口(后期根据需要调整受理点窗口,以市税务局公告为准)。
2.此次购房补贴申报采取窗口受理点排队取号依次办理、网上预约并在预约时段到受理点取号办理两种方式。
窗口受理点暂设置两个现场受理点(后期调整,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告为准):
(1)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17号]三楼市住保中心E区28-34号窗口。
(2)珠晖区政务服务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双江小区(湖南工学院对面) 8栋-9栋1至2楼]二楼市住保中心D区1-3号窗口。
网上预约受理通过“衡阳群众”APP预约去现场受理点办理的时间,预约成功后也可继续填写申请表。
(四)申报具体流程见《衡阳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和地下车位财政购房补贴办理流程》(附件1)。
如购房户享受购房补贴后,因特殊原因办理退房的,必须退还已领取购房补贴,具体办理程序见《衡阳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和地下车位退房退还财政购房补贴办理流程》(附件2)。
附件: 1.衡阳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和地下车位财政购房补贴办理流程
2.衡阳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和地下车位退房退还财政购房补贴办理流程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衡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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