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衡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值的60%。详情见正文。
衡阳市不再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分档缴费”政策。原灵活就业统账结合缴费方式不再新增参保人员。
衡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值的60%。
衡阳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大病保险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各项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费用在3个月内(含),按规定补足基本医保费、大病保险费后,从缴费到账之日起恢复享受各项医保待遇,欠缴费用期间医保待遇可追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费用超过3个月,按暂停参保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补足欠缴费用期间基本医保费、大病保险费后可恢复参保,从缴费30日后享受各项医保待遇,欠缴费用期间医保待遇不再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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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攻略:
“湘医保”参保登记操作流程如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衡阳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职工医保】可获衡阳职工医保缴费、报销、查询等消息,查看住院、门诊、异地报销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