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什么人具备衡阳公房购房条件?本次具备购房条件的申请人是指已按房改政策出售部分产权。详情见正文。
什么人具备衡阳公房购房条件?
答:本次具备购房条件的申请人是指已按房改政策出售部分产权的共有产权市直管公房及因原直管公房拆迁安置形成的公私混合产权的市直管公房的购房人。
本次直管公房出售时,如何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答:本次市直管公房出售时,根据《衡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18﹞5号)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按照楼梯房售房价的20%,电梯房售房价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购房人另按售房价的2%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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