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省2021省考相关公告已公布,2021想上岸的衡阳人速看!湖南2021公务员省考公示与录用说明详见正文。
湖南2021公务员省考公示与录用说明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招录机关对拟录用人员在省、市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与专业,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自暂缓做出录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录用程序。
录用手续一般应在8月31日前完成。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情形之外,暂缓录用等情形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12月31日。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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