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2月4日,衡东县从陕西西安返乡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感染者,家庭3位成员在集中隔离中先后检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
12月4日衡东县在返乡人员家庭中检出3例阳性感染者
12月4日,衡东县从陕西西安返乡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感染者,家庭3位成员在集中隔离中先后检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现均已闭环转运至衡东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市、县两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严格按照国、省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全面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区域协查、环境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
感染者1:董某根,男,39岁,住衡东县洣水镇文冲路香格里。
感染者2:刘某娥,女,64岁,住衡东县洣水镇文冲路香格里。
感染者3:董某博,男,11岁,住衡东县洣水镇文冲路香格里。
感染者4:黄某平,女,38岁,住衡东县杨林镇杨林二中对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2月1日,10时左右到县中医院排队采样,之后到人和超市买烟,10时20分至40分在南街马兴原味鱼粉;10时50分—11时30分在欧阳服装店,之后回家;13时左右到飞燕牌馆附近停留;14时左右在文冲南路等车;15时左右到达杨林镇二中对面,之后未外出。
12月2日,9时左右在杨林镇聚福楼超市买东西之后返回衡东;11时05分至15分在县中医院排队采样后回家,之后未外出。
12月3日未外出,16时被救护车转运至县人民医院隔离。
感染者2:
12月1日,8时至11时、14时至17时在香格里楼下亲情超市停留,其余时间在家未外出。
12月2日,7时左右步行到金果超市买米(进入超市后戴了口罩),之后回家;8时至11时、14时至16时30分在香格里楼下亲情超市停留,回家后未外出。
12月3日,8时至11时、14时至17时在香格里楼下亲情超市停留,之后回家未外出;16时左右闭环转运到衡东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
感染者3:
11月30日,13:30—17:20在文冲小学上课,其余时间在家。
12月1日,7:08—12:15、13:24—17:20在文冲小学上课,其余时间在家。
12月2日,7:19—12:15、13:26—17:20在文冲小学上课,其余时间在家。
12月3日,8时—10时在亲情超市附近的凯富华庭小区与同学做活动,之后回家未外出;16时20分左右闭环转运到衡东县人民医院集中隔离。
感染者4:
12月1日,在杨林镇二中附近家中未外出。
12月2日,上午未外出,14时左右在其住所楼下的一个门面打牌,16时40分至17时步行前往杨林镇丰巢快递驿站拿快递,之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2月3日,9时至9时30分在杨林新街买菜,之后回到家中未外出;16时左右到达衡东县人民医院隔离点。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相应防控措施。同时请香格里一单元1401房及文冲小学附近居民做好自我防护和居家健康监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持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持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多通风,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衡东县新冠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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